前幾天,北京發生了一起摩托騎手與自行車發生糾紛并大打出手的“負能量”事件,最終打人者被刑拘。面對道路擁堵和各種違章行為屢禁不止的環境,駕駛員在路上花費的時間和精力遠超預期,因此很難保持一個良好的心態,隨之而來的“路怒”情緒在所難免。在所有因為路怒引發的沖突中,泄憤式鳴笛是最為常見的導火索之一。針對違法鳴笛,現在許多地區都開始普及違法鳴笛自動抓拍系統,因此也引發了一些激烈討論。
首先需要明確,鳴笛作為一種提示方法是有它存在意義的。同時,在錯誤的地點錯誤的使用鳴笛也確實是一種不文明行為,甚至因此會造成許多附帶“傷害”。尤其是在繁忙的市區內,隨意鳴笛產生的噪音污染會對其它車輛、非機動車、行人以及周邊居民等造成很多困擾。
違法鳴笛自動抓拍設備了解一下?
以北京市為例,自2001年7月1日起,北京就已經將機動車“禁鳴”范圍從三環擴大至四環范圍以內;而從2007年4月15日起,機動車禁鳴喇叭的范圍進一步從四環以內擴展至五環路(含)以內,違法使用喇叭的將被處以100元罰款。與超速、闖紅燈等違法行為相比,違法鳴笛在執法取證等方面難度較大,因此一直很難進行有效監管。
為了進一步規范機動車鳴笛行為,北京市在2017年7月啟用了首個違法鳴笛抓拍系統,經過試運行后于2018年4月正式在20余個路口開始正式啟用。從2017年開始,包括北京、廣州在內的40余城市都逐步普及了鳴笛自動抓拍系統。
違法鳴笛抓拍系統主要由三個子系統組成,包括聲學探頭(感知鳴笛來源)、車牌抓拍識別攝像頭以及后臺執法聯動系統。鳴笛抓拍系統通過聲吶(麥克風陣列)技術精確鎖定任意的噪聲源位置,并通過聲紋識別技術提取喇叭聲音特征,將環境干擾(如剎車聲、鳥叫聲、人聲、口哨聲等)濾除,準確定位到實際的鳴笛車輛,從而對鳴笛的車輛進行視頻抓拍和車牌識別,確定違章行為。
在新技術的幫助下,執法部門可以更為高效的監管違法鳴笛行為,同時也間接讓許多帶有“不良習慣”的駕駛員更為自覺的慎用車輛喇叭。不過理論歸理論,我們有時候也會遇到一些不得不“鳴笛”來提醒他人的時候,正因如此,鳴笛自動抓拍系統的啟用也引發了許多人的擔憂。
正方觀點:市區鳴笛不文明 就應該完全杜絕
汽車喇叭作為一種提示手段,只適用于高速公路、存在盲區的山路以及空曠地帶。在繁忙的市區道路隨意鳴笛,不僅容易嚇到周圍的行人,同時也會分散其他駕駛員的注意力,造成安全隱患。另外,原本擁堵的道路就容易使人情緒急躁,亂鳴笛這種“宣泄”很容易進一步激化矛盾。
反方觀點:遇到阻礙交通或違規行人需要鳴笛提醒
遇到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非機動車,或者前車故意阻擋道路的現象偶有發生,這時需要使用喇叭對這些人進行提示,不然同樣存在安全隱患。如果更進一步規范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行為,誰也不會隨意使用喇叭進行提示,違法鳴笛現象自然就會減少。
筆者觀點:由違法鳴笛自動抓拍引起的爭論,其實兩方的觀點都有一定道理,不應該一概而論。不過,與所有法律法規一樣,違法鳴笛就是一種錯誤行為,對此進行處罰和監管無可厚非。在駕駛員約束自己不良行為的同時,我們也呼吁所有交通參與者都能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共同創建更良好的出行環境才是最終解決方案。
禁鳴區域的正確“提醒”方式
雖然有關市區內鳴笛的行為從不同角度去分析都有一定道理,但違法鳴笛所帶來的弊端同樣是顯而易見的,尤其是很多駕駛員會用鳴笛作為一種“泄憤”工具,甚至因此激化矛盾大打出手。那么現在問題來了,當我們確實遇到妨礙正常通行的現象時還有哪些更為文明穩妥的提示行為呢?
有些場景也要記得善用鳴笛提示
前文已經明確了市區內禁鳴的必要性,但是同時許多場景則同樣需要主動進行鳴笛提示。作為一種傳播范圍較廣的提示手段,鳴笛在山間公路和高速公路上是很好的提示工具。尤其是在盲區較多的山路彎道,通過提前鳴笛來提示對向來車,可以有效避免潛在危險。
筆者有話說
無論是汽車喇叭還是違法鳴笛自動抓拍,其實都是為了讓我們的出行變得更加安全便捷。作為汽車駕駛員,我們有責任和義務創建良好的道路環境,濫用鳴笛等行為都應該被抵制。同樣的,作為交通參與者的非機動車和行人也有必要約束自己的違規行為,避免對正常行駛的機動車造成困擾。當我們遇到一些侵占自己正常行駛權利的現象時,巧用燈光提示是一個比較有效的手段,同時多些耐心文明禮讓,或許會讓我們出行的心情更加舒暢。(圖/文 網通社 王嘯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