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環境保護局官網發布關于《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環境保護局關于禁限行高排放老舊汽車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公告,主要涉及高排放老舊汽車、柴油汽車等上路通行問題,征求意見的截止時間為8月11日(原文鏈接傳送門)。值得關注的是,該《征求意見稿》中顯示,為改善西安市環境空氣質量,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經市政府同意,擬對高排放老舊汽車實施禁限行管控。其中高排放老舊汽車包括2008年8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天然氣)汽車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汽車。
《征求意見稿》一旦正式發布,將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全天禁止2013年7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汽車進入西安市三環路(含)以內通行;自2019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舊汽車進入西安市三環路(含)以內及遠郊區縣主城區內通行。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舊汽車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通行。而對于使、領館專用號牌車輛,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法律規定的特種車輛,暫不受本通告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
《征求意見稿》強調,“2010年1月1日后注冊登記的國Ⅲ排放標準柴油汽車,經治理排放檢測值在0.8m-1以下,通過環保部門核實,并確認未列入當年淘汰報廢范圍的,不受本通告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外埠高排放老舊汽車進入西安市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