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發布了《關于開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清算申報的通知》(以下簡稱“申報通知”),對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的新能源汽車補貼進行清算。截至目前,2016年第一批、第二批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清算已經完成,2017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清算工作已經開始。
2016年新能源車的申請數截至目前是23.8萬臺,補貼核定數是22.8萬臺。申請資金是296億元,目前審批通過的是288億元。其中客車是215億元,乘用車71.7億元。目前客車的補貼金額占比75%,乘用車的補貼金額占比25%,形成較明顯的對比。
16年申請補貼的乘用車類目主要是小轎車,客車類目主要是大客車,專用車類目主要是運輸車。
2016年新能源車補貼截止目前補貼288億元,其中河南省補貼65億元,深圳市補貼38億元,山東補貼37億元,基本都是客車大省。
客車企業的宇通和中通的表現突出,補貼分別為65億和30億,比亞迪也達到27億。客車的全部補貼金額為215億元,前15家車企拿到的補貼款為193.7億元,接近90%。
乘用車補貼金額目前為72億元,基本是客車補貼三分之一。全部乘用車補貼與一家客車企業補貼基本一樣。
專用車的補貼有1億元,申報的是1.7億,審核較嚴格,遠比客車的審核通過率低。主要表現強的是東風和上汽。
由于目前申請補貼是符合條件的16年補貼,部分尚未達到3萬公里的不能補貼。目前的乘用車補貼和客車補貼在50%左右。但乘用車是因為私人購買,客車是到3萬公里的標準,因此實際的乘用車補貼壓力很大。